一、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医学科学院 北京协和医学院(以下简称“院校”)创新工程结题验收工作要求,需采购事务所开展结题审计工作。拟采购的事务所应熟悉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有关制度规定,具有相关审计经验。能够服从院校项目结题审计工作安排,保证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审计工作。
(二)审计服务的具体范围
项目类型:创新工程项目
资金规模:5000.00万元
预计结题审计时间:2026.05
(三) 项目预算
人民币10.00万元
(四)服务要求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审计业务;
2.独立完成审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已接受的审计任务再委托给其他审计机构;
3.需在开展审计工作前,向采购人提交正式的工作方案,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方可开展审计工作;
4.对在审计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委托方报告;
5.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委托方出具审计结论及审计报告;
6.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定严格的审计质量保证措施,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和记录审计情况,并对审计结论及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不得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审计结论和审计报告;
7.未经委托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审计项目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审计的有关情况;
8.不得向项目单位收取任何费用,提出与审计内容无关的要求,更不得借审计之机承揽其它业务;
9.采购人保留安排具体任务的权利,中标人承担的任务均由采购人安排;
10.采购人提出的其他相关服务要求。
(五)进度要求
1.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时间安排,启动审计工作。
2.根据院校创新工程结题审计工作安排,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的结项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
(六)合同期限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项目结题审计约定的所有工作完成后终止。
二、参选人资格
(一)参选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参选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响应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参选人应熟悉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有关制度规定,具有相关审计经验。
三、比选评分方法及标准
(一)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指标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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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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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报价 (10分) |
以满足采购需求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审计付费标准计取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满分。其他参选人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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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务部分 (40分) |
拟派本项目人员情况 (20分) |
拟派本项目注册会计师情况 (10分) |
本项目每安排1位注册会计师得2分,最多得10分。 须提供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
团队人员 情况 (10分) |
①团队人员6人及以上,得10分; ②团队人员3-5人,得6分; ③团队人员1-2人,得2分。 须提供全部团队成员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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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项目 业绩 (20分) |
自2023年1月1日承担过类似审计项目业绩,每提供1项业绩得2分(以被审计单位数量计算业绩数量),最高得20分。 注:参选人须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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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技术部分 (50分) |
审计服务 方案 (20分) |
①方案科学、合理,重点突出,工作程序规范,目标明确,方案针对性强等,得20分; ②方案较科学、合理,重点较突出,工作程序较规范,目标较明确,方案针对性较强等,得15分; ③方案科学、合理性一般,重点突出性一般,工作程序规范性一般,目标不够明确,方案针对性一般等,得10分; ④方案不科学、合理,重点不突出,工作程序不规范,目标不明确,方案没有针对性等,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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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障和风险控制 措施 (15分) |
①保障措施严密、针对性强,得15分; ②保障措施较严密、针对性较强,得10分; ③保障措施一般、针对性一般,得5分; ④保障措施不严密、针对性差,不合理, 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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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计划 服务方案 (15分) |
①方案科学严谨、针对性强,得15分; ②方案较严谨,针对性较强,得10分; ③方案针对性一般,得5分; ④方案不严密、针对性差,不合理,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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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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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比选资料提交
(一)比选文件:须包含公司简介、营业执照(须加盖公章)、事务所执业证书(须加盖公章)、项目团队成员资质证书(须加盖公章)、业绩证明材料、服务方案、比选报价函及服务承诺(须提供原件并加盖公章)并附联系方式。
(二)提交方式:同时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文件以及加盖公章的电子版文件。递交时需密封良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1.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单三条9号 北京协和医学院创新人才处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10-65105852
2.邮箱:rcc@cams.cn
(三)提交比选申请材料截止时间:2026年4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项目比选过程以递交的参选文件为准进行评审,不需要供应商现场汇报。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参选文件恕不接受。
五、公告期限
从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解释权归发布单位所有。
(二)参选人应确保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有虚假,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三)比选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北京协和医学院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