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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赵宏:多措并举,推动医疗创新成果从研发走向临床


2026年全国两会如期而至,医疗健康作为全民健康保障的重要议题,备受社会关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主任医师赵宏围绕癌症、罕见病等重大疾病的医疗创新成果转化难题建言献策。他表示,癌症、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是威胁国民健康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在精准医疗技术快速发展、医药创新成果不断涌现的当下,我国医疗创新成果向临床应用转化的过程中,仍存在注册审评流程不畅、临床急需需求难以满足、研究成果转化断层等困境。他建议加快多癌种早期筛查产品注册与评审、推动同情用药制度落地实施、建立高质量IIT证据依法进入新增适应症审评体系,从而打通医疗创新从研发到临床应用的各个环节,让创新成果真正惠及民众。


畅通渠道,加速多癌种早筛产品临床落地

赵宏表示,尽管我国多癌种早期筛查等技术已达国际水平,但产品上市面临双重阻碍:一方面,正式的IVD注册路径周期长、标准待明,导致“大门”难开;另一方面,本应为注册“探路”的LDT试点,却因流程复杂、限于医疗机构且与注册数据脱节,其“窗口”价值未能释放。因此,畅通注册主渠道,并同步改革LDT试点使其服务于产品上市目标,成为推动产业发展的关键。

对此,他建议采取“双轮驱动”策略,全力畅通注册“大门”,同步激活试点“窗口”,构建协同互补的创新产品转化路径。具体而言,一是建立清晰高效的审评体系,实质性简化注册流程,加速制定发布多癌种早筛产品技术审评要点,建立“研审联动” 沟通与优先审评通道。二是改革LDT试点机制,明确其服务于产品注册的核心定位,将符合条件的第三方医学实验室纳入试点,并建立试点数据与正式注册的衔接机制。三是构建分级合规应用路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放早期应用,填补产品上市前的临床服务 “空窗期”。


落地同情用药,打开“救命通道”

当前,我国大量恶性肿瘤、罕见病患者,既无法参与新药注册临床试验,又缺乏有效常规治疗手段,陷入求医无门困境。拓展性同情用药是“医疗兜底”,更是新药研发收集真实世界数据的重要延伸。国家药监局《拓展性同情使用临床试验用药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明确同情用药核心框架,但尚未正式颁布。

为维护临床急需患者生命健康权,推动医药创新与临床需求深度融合,赵宏建议,一是加快制度落地,完善配套细则,建议国家药监局尽快发布管理办法正式版,出台全国统一细则。二是强化全流程监管,筑牢安全底线。构建申请、审批、流通、使用、监测全周期闭环监管。三是压实药企责任,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倡导在行业伦理准则中明确药企预留不低于15%试验药物用于同情使用。四是夯实基层能力,力争实现全国县域三级医院伦理委员会全覆盖。五是搭建全国信息平台,实现救治与研发协同。整合药物临床试验登记、药品监管与医疗机构诊疗数据,构建全国统一管理信息平台。


打通IIT转化路径,让临床研究成果惠及患者

我国创新药快速发展,越来越多药品在上市后于真实临床实践中显现新的潜在适应症、适应人群及联合用药价值。这类发现多由临床医生在实践中提出,并通过研究者发起临床研究(IIT)加以验证。但现行制度将医疗机构开展的IIT界定为“不以注册为目的”,切断了IIT成果即便符合GCP要求并形成高质量证据,也难以进入新增适应症审评体系。

赵宏指出,建立高质量IIT证据依法进入新增适应症审评体系,对于减少重复研发、加速成果转化、提升患者获益、降低研发周期和成本、降低药品价格、节省医保费用、切实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具有现实必要性和紧迫性。

对此,他建议,明确高质量IIT可作为新增适应症的重要支持证据、建立统一技术标准;在新增适应症审评层面设立“IIT证据适用规则”,提升可预期性;建立早期监管沟通机制,前移审评介入节点;明确IIT成果合规转化路径,由MAH承担注册责任;开展国家层面的先行试点,形成可复制的技术与审评路径。

来源:医师报 肿瘤频道公众号